歐洲法院於週三 (5/6) 判決,麥當勞在歐盟不得獨占其雞肉「巨無霸」(Big Mac)漢堡的商標名稱,使麥當勞在與愛爾蘭速食連鎖店「Supermac's」之間,持續近 10 年的法律戰中敗北。

 

根據外媒報導,「Supermac's」餐廳 1978 年在愛爾蘭的巴利納斯洛(Ballinasloe)開張,2015 年,Supermac's 試圖在歐盟將其名稱註冊為餐廳商標,以更好的進入英國及歐洲市場,卻遭麥當勞反對,理由是「Supermac's」與它的「Big Mac」品項太過相似,恐造成顧客混淆。

 

後來,Supermac's 便改為向歐盟智慧財產局 (EUIPO)提交申請,要求終止麥當勞在歐盟內獨家使用「巨無霸」一詞,並指責麥當勞從事「商標恐嚇行為」,但遭 EUIPO 駁回,Supermac's 於是繼續向歐洲法院上訴。Supermac's 創始人兼董事總經理 Pat McDonagh 還曾引用聖經典故,將這場法律戰描述為「大衛與歌利亞的戰鬥」。

 

其後法院裁定,由於麥當勞至少連續 5 年未有真正將商標用於雞肉漢堡等其他產品,或與餐廳和外賣相關的服務,因此裁定其喪失有關商標註冊,意味歐盟境內其他餐廳,均可以使用「巨無霸」字眼宣傳牛肉漢堡以外的產品。

 

Supermac's 事後發聲明,批評麥當勞利用商標霸凌來扼殺競爭,大讚這項裁決代表了「全世界小型企業的重大勝利」。麥當勞則表明,將就裁決上訴至歐盟最高級別的司法法院,以確保其使用「巨無霸」的商標的權利沒有受影響。